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
2024-06-04 09:40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


各学院

因近期国内高校连续发生火灾,并且大都发生在学校宿舍内,为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生命至上”观念

1. 各学院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组织开展用火、用电、用气以及防火、灭火、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学习教育。

2.安保处、学生处、各学院、高邦物业要加强宿舍的消防安全巡查,经常深入宿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纠正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3.全体师生要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二、宿舍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拆改电源线路及电气设备。

2.使用的插座、电器、台灯等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发现破损及时更换或维修;电线、插座、电脑等不要安装或放置在床铺等易燃物品上。

3. 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无自动保护装置的电器设备、劣质电器及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如电磁炉、电饭煲(锅)、电炒锅、电压力锅、电热杯、电水壶、“热得快”、电暖器、电热毯、烘鞋器、电熨斗、转换插头、豆浆机、煮蛋器、直发器等其他导致超负荷用电和安全系数较低的电加热器具。

4.严禁给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或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带入楼内充电。

5.发现充电器、台灯等有发热、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停止使用,正确处置。

6.充电设备长时间使用会造成险情,外出务必断开连接电源设备和关闭所有电源开关,做到“人走灯灭、人走电断”。

三、宿舍内严禁易燃易爆品、明火和做饭

1.宿舍禁止吸烟。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酒精、汽油、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气炉、蜡烛等明火和焚烧杂物。

4.宿舍内严禁做饭。

四、爱护消防器材设施,保持疏散逃生通道畅通

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要保持宿舍楼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五、发生火情,正确处置

留意宿舍楼内的消防器材放置地点,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记楼内安全通道及安全出口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冷静、迅速从疏散通道逃生;及时联系安全保卫处,报警早,损失小。

                                                                   安全保卫

                                      202464


下一篇:关于开展华体会体育hth首页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

Powered by 华体会体育hth首页 © 2013 通讯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