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学院发展及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要求,我院近期将进行专业实验室、图书及维修工程等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为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招标采购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根据《华体会体育hth首页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营理院发〔2018〕38号)及《华体会体育hth首页采购与招标监察工作实施细则》(营理工院发〔2016〕36号)的精神,对招标采购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加强项目负责人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得接受投标人、等利益关系人的吃请、贿赂及其他不正当利益。
2.不得在项目论证中向论证专家采取暗示、授意、指使或发表诱导性言论等手段,干预项目论证过程和结果。
3.不得规定限制性要求及参数,不得指定供应商及品牌。
4.不得擅自更改项目需求、参数及预算。
二、加强招标管理人员工作纪律
1.做好采购项目的申报、招标采购工作,不得拖延、中止采购项目的进程。
2.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和公示招标结果,不得隐瞒、延误和提供虚假招标信息。
3.按规定做好招标项目的档案管理,不得伪造、涂改、隐匿或者销毁与招标活动相关的文件、记录、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加强评标人员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评审时间,遵守评标纪律,在评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评审现场。
2.客观、公平、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 。
3.遵守回避规定,如与投标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4.保守评标秘密,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涉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5.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复制和带离。
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适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涉嫌违法将提交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纪检室(监察处)(审计处) 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