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组织开展2023年
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项目选派的校内申报工作。
一、项目名称及选派计划
项目详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学校截止时间为省厅截止时间的前七日,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在满足项目报名条件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
1.在我校工作五年(含)以上;
2.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在本学院、部排名在前10名。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部门审议。申报人员如实填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报名表》(附件2),学院、部、部门需进行党政联席会议等形式审议,审议通过后领导签字,纸质版送至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子版(领导签字的PDF版、Word版)发至yklgdwhz@yku.edu.cn。
2.学校考核、审批、公示。教师工作部考核申报人员师德表现及身心健康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教学、科研等能力与业绩,学校在全面考核申报人员的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基础上,结合我校重点专业建设目标,确定我校项目申报人员名单。申报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网上申报。公示后,申报人员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4.上报材料。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将学校书面公函及申请材料(加盖公章)邮寄省教育厅。
四、其他
联系人: 杨雅乔 电话:15124200006 (67270)
办公地点:办公楼423室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报名表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