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上午,营口市财政局在聚银君悦酒店举办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我院财务处和资产处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丁雅楠科长主持了会议,省财政厅采购处法律顾问赵路律师对参会人员进行了培训。
此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2017]480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会上,赵路律师详细讲解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重点条款并对《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进行了文件解读。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使我院对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对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采购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财务处、资产处
2017年11月17日
(文/李传龙图/李传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