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为做好2020年年终财务结账和决算工作,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10日起停止办理各项借款、报销、预开发票等业务。
二、往来款项清理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及时结清尚未冲销的借款款项。借款款项必须于2020年12月10日前全部办理冲销或还款,不得跨年。
三、收入及预借票据
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及时认领各项校外单位汇款,并办理入账手续。
已经办理预借发票、收据的,请各单位尽快催款,确保2020年12月10日前将各款项时到账并办理入账手续。如不能再规定日期内到账,需将预借发票、收据交回财务处,2021年开账后重新开票据。如款项未到且未按期交回发票、收据,财务处将暂停办理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财会业务。
以上通知烦请各报账员转达给各业务部门,请各系、部、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遵守,遵照执行。
财务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