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请于4月28日前将本部门2017年已发生的支出项目结算完成,并与财务处对账,核清账目后,填报2017年季度用款计划,领取部门预算经费使用手册。 自5月1日起,无部门预算经费使用手册,财务处不予办理报销手续,请各部门及时办理。 联系人:刘微 联系电话:0417-3588530
财务处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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