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生处: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度学杂费收缴工作,请学生处于7月5日前书面告知财务处学生学籍异动、学杂费减免和住宿调整(四人间、六人间发生变动)情况,请各系及时通知学生缴费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一、缴存时间及扣费方式
学生须在8月20日前,将2017-2018学年度学杂费足额存入学院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卡内,建设银行代为划收,如果卡内额度不够,不予扣划。
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学费:除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外,其他专业收费标准均为4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四人间收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收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三、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须提前缴存学杂费。若贷款划入学生银行卡内,请到财务处缴费;若贷款划入学院账户,无须缴费;若已办理贷款的学生学杂费被建设银行扣划,则待贷款到学院账户后,由财务处返还。
四、建设银行卡丢失的学生,请速补办建设银行卡,并于7月5日16:30时前将变更后的银行卡号书面通知财务处。
联系人:杨媛媛
电话:0417-3588527
财务处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