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
1.民主党派成员:具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政治身份的人员。
2.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在社会上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需经过统战部门认定。
3.党外知识分子:没有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知识分子,包括参加各民主党派的知识分子和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的无党派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一般是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传播、技术应用、企业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脑力劳动者。
4.少数民族人士:主要是指与少数民族有着密切联系,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有着较高威信和影响的少数民族人士。主要包括原少数民族上层爱国人士、宗教界有影响的少数民族人士、少数民族英雄模范人物和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中的少数民族精英人士。
5.宗教界人士:指的是各种宗教职业人员,以及政治上表现良好、爱国守法、有宗教学识,经爱国宗教组织审查同意,可履行宗教职务的人。
6.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指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股份制公司中的自然人股东等群体中的代表性人物,在统一战线实际工作中,主要指私营企业主中的代表性人物。
7.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主要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
8.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境外正式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连续居留6个月以上的人员。
9.香港同胞、澳门同胞:是指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即在香港享有永久居留权的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虽未取得永久居留权但系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正式移居香港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澳门正式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
10.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台湾同胞简称"台胞",指其祖籍或出生、居住、工作、生活在台湾地区的具有中国血统的人。台属原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夕去台湾的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现泛指在台湾居住的人在大陆的有血缘关系的亲属。
11.华侨、归侨及侨眷: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 侨眷是指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
12.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统一战线工作对象为党外人士,重点是其中的代表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