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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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13-04-13 00:00

1.负责全学院的照明设备、电器设备及各自区域的动力设备、变配电设备的保养维修和安全运行工作。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保证安全。
2.负责安装各类电器线路和设备,以及全部配电系统,负责各种小电器的维修工作。
3.协助做好学院相关实验室配电、线路改造等工作。
4.坚守岗位,定期巡视各电器设备,密切监视总配电房的各项工作情况,正确抄录各项数据并认真填好记录。
5.努力做好所管辖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来人来电报修项目,应随叫随到、及时修理,并做好登记工作。如有报修要求15分钟内进行响应,小问题当时解决,若解决不了上报主管领导。原则上要求二十四小时内修理完毕。
6.当需要提供应急供电或临时供电时,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其他部门尽快提供电力。

7.发生事故时,应保持头脑冷静,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地排除故障,事故未排除时不进行交接班。
8.对其他部门委托的维修项目,应有施工单及主管人员的委派,应急项目可先维修后补单,维修完毕后注明修理项目和耗料工时,将单拿回交主管存底,不得丢失。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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