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管理办法
2018-04-10 09:13:25
第一章总则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管理办法总则遵循华体会体育hth首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行管理办法总则。
    第一条 加强教学质量监控是完善教学质量内部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构建高效、有序的监控运行机制是充分发挥监控作用的基本前提。为确保教学工作有章可循,促进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评教、评管和专项评估工作为重点,通过对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和各主要教学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形成规范、科学的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从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结构
    第三条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结构包括组织保障、质量标准、信息收集、评估分析、信息反馈与调控等。
    第四条 组织保障是为了组织协调教学质量管理活动,保障各项教学工作及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构建的。
    第五条 质量标准体系是以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而设定的教学过程中各教学环节的质量目标的集合,通过建立目标体系,使教学各环节质量目标层层分解,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质量标准体系。
    第六条 信息收集体系主要是利用多渠道将教学过程中各种信息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并经过信息反馈,使各项教学活动与教学质量目标相协调。
    第七条 教学质量评估分析主要是依据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教学评价体系进行的专项评估。
    第八条 信息反馈与调控是通过教学质量信息收集整理,分析与质量标准相比较而出现的偏差和问题,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讨论研究,形成调控意见,实施并检查落实实施效果,以达到质量目标。
第三章教学质量组织保障体系
    第九条 教学质量组织保障体系主要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学术委员会、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构成。
    第十条 教学质量组织保障体系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下,以教学单位为质量监控实施主体,以学院教学督导组和学生信息员队伍为质量信息反馈主渠道,从总体上保障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1.教学指导委员会。全系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决策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工作经验的教师和懂得教学工作、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的专家组成。具体职责:
    (1)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对系教学改革的方向决策负有重要咨询职责,负有积极向院长就学院里教学工作全局提出各种建设性建议的职责。
    (2)围绕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质量和办学特色等,进行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3)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评议,推荐重点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5)评定优秀教材,向学院推荐优秀教材名单。
    (6)审定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7)会同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8)年初讨论、审定教学经费预算报告和重大教学投资项目。年终审查教学经费情况。
     2.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督导组对本院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及教学工作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开展“督教、督学、督管”活动。具体职责:
    (1)对本院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配合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做好教学检查工作。
    (2)按照本院的工作计划,开展各类专项评估,并及时反馈,提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3)通过听课和课后指导,加强与青年教师的联系,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4)通过对教学管理的检查,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3.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本系对科学研究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决策的最高机构。辅助院长组织学院的科学研究工作。具体职责:
    (1)审议本院学科建设方案;
    (2)审议院专业设置方案;
    (3)审批各类科研课题的立项计划、提出经费分配建议;
    (4)评议院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水平和学术业绩;
    (5)审议和评定其他有关学术事项。
    4.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学生信息员负责教学过程中的信息收集工作,定期反馈教学信息,将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对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反馈到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 专业教研室。负责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自编教材的编写,组织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公开课、同行听课,监控每位任课教师授课进度、授课质量等,监控教材遴选工作,制定本专业青年教师培养提高计划等。保证本教研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的正常运行,按时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
第四章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第十一条 确立教学质量标准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质量标准既是教学工作的目标要求,又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教学质量管理的基础。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由专业建设标准、课程建设标准、理论课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实验课课堂教学质量标准、课程考核标准、实验室建设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标准等及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构成,作为教学过程中评价教学质量的依据。
   第五章教学质量信息收集体系
    第十三条 教学质量信息收集主要是为了全面及时地掌握教学过程各环节,教学活动各因素在教、学、管过程中基本状况的信息。其主要任务是为教学质量评价和调控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反馈,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第十四条 教学信息收集主要包括:
    1. 领导评价信息 系领导深入教研室、课堂、实验室以及教师和学生中,通过听课、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教学运行状态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2. 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 通过听课、检查、座谈等形式,有重点地监控教学运行过程,评价教学质量;收集、分析、调查和研究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收集教师和学生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 同行评价信息。同行教师间通过教研活动,互相听课,评课等活动,发现和解决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 学生评价信息。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是教学质量评价信息的重要来源。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学生教学信息员定期反馈、学生评教、问卷调查等途径,了解学生对教学各环节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
    5.教学检查评价信息。教学检查包括定期教学检查、不定期教学检查。通过检查实施日常教学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信息。通过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实地调查、走访以及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对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进行跟踪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各方面的评价,通过对收集信息的整理和分析,找出学校在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综合素质教育、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课程结构的优化提供依据,使人才培养更贴近经济社会的需求。                         
    7.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信息。定期采集教学基本状态信息,充分发挥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对促进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作用,为教育教学质量的自我监测、调控提供依据。
第六章教学质量评估分析体系
    第十五条 教学质量评估分析是依据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十六条 教学质量的评估分析工作主要包括:
    1.专业建设水平评估。专业建设评价主要是检查各专业建设,特别是新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其指标体系主要由专业定位与规划、专业办学条件和利用,专业建设管理与改革、教学效果等组成。
    2.课程建设水平评估。课程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课程建设评价目的在于调动各教研室和广大教师进行课程建设的积极性,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推进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水平。课程评价范围为基础课和主要的专业课程,课程建设评价内容包括师资队伍、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教学质量、教学特色等。
    3.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是教学的主导,通过有效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产生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调动教师进行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对象为课程讲授的专兼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主要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由领导评价、教学督导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四部分构成,综合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水平评估。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评价内容。具体评价内容主要有选题、任务书、查阅文献资料、中期检查、论文质量、答辩、成绩评定及指导教师资格等。每学年评估一次。
    5.实验室建设水平评估。实验教学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对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作用。通过评估推动实验室的建设,使实验室在教学、设备、环境、队伍、制度等方面达到基本条件和要求,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服务。
    6.实践教学水平评估。通过考察实验教学、实习实训、实践基地建设、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等,促进各教研室重视实践教学,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产学研合作,提高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水平。
    7.教学管理水平评估。通过评估规范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
第七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结果的使用
    第十七条 教学质量信息反馈调控的工作流程是将领导听课、督导组、学生信息员、学生评教、教学检查等有关教学信息,及时汇总、整理和分析。根据信息类型及其重要程度反馈到相应的教研室协调解决。
    第十八条 对于教学质量专项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励晋级的重要依据,以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奖惩机制。
    1.教学管理评估结论作为评选先进教研室的重要依据。
    2.专业建设评估结论作为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重点或特色专业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专业建设专项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3.课程建设评估结论,作为评选校级和推荐参评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主要依据。
    4.教师课堂教学评估结论作为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奖、优质教学奖、教学名师奖评审中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资格的准入制度。
    • 版权所有:华体会体育hth首页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版权所有:华体会体育hth首页 - 华体会体育登录地址

    • 邮编:115014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