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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6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现决定开展组织申报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在职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专业发展等方面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独立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程(不少于32学时)。

二、申报名额

1.我校推荐参加遴选名额1名。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

2.以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每个院部至多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1名。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1.申报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2)、《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相关支撑材料(如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封面目录复印件及成果推广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式1份,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的地方请勿遗漏;电子版材料包括《候选人申请表》(Word版)、《推荐汇总表》(Excel版),《候选人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须扫描成1个PDF版。

2.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做出书面说明(见附件4),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二)院部推荐

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见附件5)。

(三)专家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学校审定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名单,推荐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上级相关部门。

四、其他要求

1.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2.请于2022年9月19日(周一)17:00前统一将《汇总表》《申请表》及支撑材料、书面说明(扫描件)的电子版发送至jwc@yku.edu.cn,纸质版提交至至行政楼229。

其它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赵明明

办公室:行政楼229

电话:0417-2982995,67136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

 

处长办公室:0417-3588599   副处长办公室:0417-3588515   办公室:0417-3588565;2982135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