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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各教学单位开展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8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华体会体育hth首页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营理院发〔2020〕73号)文件要求和教学管理工作安排,现决定委托各教学单位开展2021年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年批准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依据被检查项目的《华体会体育hth首页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提出的预期研究成果及经费预算,审核评审该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达到预期研究成果的予以通过中期检查。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教务处委托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请各教学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

2.对于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项目主持人所在教学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对于无故不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所在教学单位应向教务处提出撤项申请。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于10月30日前完成本次中期检查工作,并于10月31日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

(1)《我院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期检查表”的形式命名。

(2)《我院校级教改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以“教学单位—中期检查表”的形式命名,并提交纸质版一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yku.edu.cn,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

2. 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赵明明

联系电话:0417-2982995;小号67136

办公地点:行政楼229室

 

 

 

 

 

 

 

  教务处

2022年10月17日

 

 

初审初校:杨兴龙

复审复校:梁金广

终审终校:张庆伟

 

处长办公室:0417-3588599   副处长办公室:0417-3588515   办公室:0417-3588565;2982135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博文路46号   邮编:1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