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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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14年度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3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的申报工作,根据《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科学技术功勋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申报条件
  1、科技功勋奖
  做为科技成果的第一完成人,获省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项;或做为第一完成人获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项,对全市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点技术引进项目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并符合《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七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2、科技进步奖:
  凡在我市辖区内单位完成的科技成果,并在2011年--2013年12月31日前结题、验收的项目;授权发明专利、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新药证书、农业新品种证书等,且项目已在辽宁省内推广应用。并符合《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第六条到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3、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在对外科技合作、科技人才引进、技术引进与交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并符合《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和《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填报《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
  (一)申报科学技术功勋奖
  填报《营口市科技功勋奖推荐书》及附件材料5套,附件材料包括:
  1、主要科研业绩报告;
  2、公开发表的论文及专著(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5、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市科技进步奖需提供以下资料:
  1、科技成果评价证明(或已结题项目的验收报告、行业准入、检测报告、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
  2、查新检索报告
  3、技术研究报告、主要论著;
  4、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  
  5、应用证明;
  6、涉及污染环境和劳动安全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部门出具的报告和证明;
  7、相关技术资料。
  申报材料共一式七份,三套为完整材料,包括《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和申报材料中的1-7,其中一套由原件装订而成,并标明存档。其余四份仅有《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即可。所有材料规格大小应与《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一致。
  (三)申报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填报《营口市国际科学技术奖合作推荐书》及附件材料5套
  附件材料包括:
  1、主要科研业绩报告;
  2、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查受理后,对申报项目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项目申报单位要准备10分钟的PPT答辩材料。答辩内容包括:
  1、立项背景和目的、关键技术及创新点;
  2、主要技术和经济指标、同国内外同类项目先进水平的对比和应用情况;
  3、推动技术进步或科学发展的作用,以及已经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申报项目要提供项目简介一份,其中科技进步奖主要介绍项目概况、创新点、推广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字数为300字,上述材料用电子版发到奖励办公室邮箱。
  四、奖励项目推荐、申报与受理
  (一)推荐与申报方式
  1、按属地由市(县)、区及园区科技局签署推荐意见后,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2、市直属单位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3、中省直驻营单位经单位审查合格后,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申报。
  (二)受理
  1、经形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材料完整、齐备,方可受理。
  2、对于存在知识产权争议、项目完成人资格争议的项目,在争议解决之前不予受理。
  3、以知识产权、新药证书、农业新品种证书等评价证明为申报条件的项目,要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详见科技进步奖申报书附件)。
  五、受理时间
  201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受理时间为2014年10月27日-11月27日止。
  各种表格由营口科技网下载。网址为:ttp://www.ykst.cn/
  链接—营口科技成果网—成果奖励
  六、受理部门
  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
  地  址: 营口市站前区少年宫里A-4
  联系电话: 0417- 2833149
  联 系 人: 孙莉 张冬
  邮  箱:ykkjgl2833149@163.com
  营口市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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