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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第三批 高校科技服务县域经济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2
辽教办发[2014]180号
省内高等学校:
为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社会服务功能,加快实现高校科技成果省内转化和产业化,推动高校科技服务县域经济试点工作深入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三批高校科技服务县域经济试点工作。现将省内高校申报第三批服务县域经济试点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为省内高等学校,服务对象为全省44个县(含县级市),重点为附件所列18个县(名单见附件1),各高校申报数量不限;
2、要与对应的县(含县级市)建立合作长效机制,要有长期合作服务协议,有与主导产业对接的项目,并已建立相应的科技服务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科技服务业务;
3、应提供近几年来科技服务县域经济工作总结材料;
4、2014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一式三份)报至教育厅科技处。(辽宁省高校服务县域经济试点单位申报书在辽宁省教育网—高校科技—通知专栏下载)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华    联系电话:024-86896329
邮箱:18640289398@163.com
 
 附件:1.2014年辽宁省18个县域经济服务点名单
       2.2014高校服务县域经济申报书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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