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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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申报 2014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04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教办发〔2014〕81号、82号、86号、87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推荐申报2014年“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项目”等四个计划、项目,有关文件内容详见华体会体育hth首页科研处网页。我院组织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
2. 紧密围绕我院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目标,优先推荐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及实践能力较强的人员、团队。
3. 有利于学科、专业建设,重点向理工类学科、专业倾斜。
4. 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申报。
二、推荐程序
我院本次推荐程序主要包括资格审查、排序评审、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
1.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系、部负责。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申报材料按所属学科专业分别报至各系、部,其中申报“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项项目”的材料全部报基础部。审查的内容包括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申报材料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申报手续是否完备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2. 排序评审工作由各系、部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团队、人员、项目,各系、部组织评委进行评议、排序,其中评审“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时要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项目、第一申请人35周岁以上与35周岁以下项目分别排序,并将所有排序结果报科研处。
3. 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由学术委员会负责。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审阅、评议申报材料。
对已通过各系部资格审查和排序评审的申报团队、人员、项目进行审阅、评议,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
(2)投票。对通过审阅、评议的团队、人员、项目进行分类投票表决,采用当场记名投票、计票、公布结果的方式。
(3)确定拟推荐名单。以计票结果为主要参考,专家组合议形成拟推荐名单。若专家组意见出现分歧,则当场再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做决定。
4. 公示由科研处负责。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将交由专家组再次审议。专家组审议后排出异议的可继续推荐;专家组审议后取消申报资格的不予推荐,其推荐名额按专家组投票结果顺延递补。
三、时间安排
1.  5月14日下班前,申报人按所属专业将申报材料报各系、部。
2.  5月15日—5月19日上午,各系、部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排序评审。
3. 5月19日下班前,各系、部将排序评审结果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4. 5月20日,学术委员会组织进行专家评审。
5. 5月21日—5月22日,评审结果公示。
6. 5月23日,科研处上报申报材料给省教育厅。
本次推荐评审工作涉及多个计划、项目,对激发广大教职员工的科研积极性、提升学院的学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系、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知到每名教职员工,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承担评审工作的各系、部,要落实好相关工作的各个环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具体接待、联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评审;确保按本通知时间安排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李洪刚  鲁鑫
电话:3588566,18841707779    小号:65921 69012
地点:行政办公楼513
邮箱:yklgxykyc@163.com
 
 
 
华体会体育hth首页科研处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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