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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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青年社科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全省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和造就一支品德高尚、学术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青年人才队伍,使一批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成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物,为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和高素质人才培养作出更大贡献,省社科联拟建立青年社科人才库(以下简称人才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选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严谨。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良好的学术影响,熟悉和掌握本学科、本领域研究状况和发展趋势。年龄不超过40岁。
       3、近三年在其相关研究领域曾获得过国家和省社科基金、软科学、省教育厅、省社科联项目。
4、近三年曾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以上文章。
5、研究成果(含内部研究报告)对市级以上党政部门的决策曾发挥重要参考作用。
6、研究能力强,熟悉省情,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的方向和目标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
7、被推荐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有关科研培训、课题评审、课题论证、科研咨询、学科评价等工作和会议,并能够及时完成省社科联委托和交办的研究课题和研究任务。
被推荐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上7项条件方可推荐。
       二、推荐要求
       1、人才库从省内哲学社会科学教研单位和有关部门中推荐产生。省直有关部门、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内高校、党校(干校)、社科院、党政研究机构推荐本单位人选,各市社科联负责推荐市属高校和市属有关部门、单位人员。
2、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要坚持标准,择优选择,集体研究,组织推荐。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学科建设情况,推荐人选的学术影响和学术贡献,切实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来。
3、各单位推荐人选不受名额限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不推荐。
4、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凡是符合条件的人选可增补进入人才库;对出现违规行为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专家,省社科联将进行剔除。
        三、职责和任务
        1、引导学术创新。人才库成员要立足学术前沿,密切跟踪和把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发展动态,准确把握学科内涵和特点,抓住学科发展中带有基础性、导向性和战略性的重要问题,拓宽研究领域,丰富研究内容,改进研究方法,提高创新能力,推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优秀成果。
2、推进学术繁荣。要积极参加省社科联组织的学术活动月和社会科学普及等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要积极参与国内和国际学术活动,提高辽宁学术影响力和话语权。要注重学风建设,秉持勇于创新、恪守诚信、淡泊名利的学术品格,树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组织力量,汇聚队伍,出思想、出成果、出人才,不断提高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3、展示学术成果。要积极推动学术成果的宣传和转化,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和载体刊发、展示优秀研究成果,促进优秀学术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力。
四、政策支持
1、适时将人才库成员补充到科研工作专家库中,作为省社科联课题评审专家。
2、优先安排人才库成员参加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各类学术研讨和培训活动。
3、优先接受省社科联委托课题,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4、积极推荐优秀研究成果在国家或省级报刊刊发。
五、其他有关具体要求
1、组建人才库是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一件大事,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2、请各单位认真如实填写《青年社科人才库推荐表》(见附件1)和《青年社科人才库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报省社科联科研部。 相关材料可从省社科联网站“社科界要闻”栏下载。
联系单位: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部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    编:110006
联 系 人:张强
联系电话:024—23261430
邮    箱:sklkyb2009@163.com
附件:1、青年社科人才库推荐表.doc
     2、青年社科人才库推荐汇总表.xls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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