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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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3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引导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推动更多研究成果进入决策,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大型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注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组织广大社科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加快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调研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
本次调研课题申报面向省内各高校、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各市社科联、省直党政研究机构和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学者开展。申报者需同时具备以下4项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辽宁省情。研究视野开阔,理论功底扎实,具有综合研究能力。
(2)要以团队形式组成课题组。课题组需由理论工作者、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组成。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实践经验。
(3)课题组必须保证在8月底前完成课题研究任务,且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对所要研究的调研课题熟悉,有相关前期研究成果。
(4)申报单位要对立项调研课题给予资金配套,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方面为调研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2.申报要求
申报者须严格按照《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所列选题的题目进行申报,不得自拟题目申报。
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可申报一项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申报;同一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已获批2013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和2014年度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立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调研课题(由单位科研部门负责审查)。
3.受理时间及需提交材料
受理时间:2014年4月25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需提交的材料:
(1)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附实名电子文档,见附件2);
(2)佐证材料:申报条件中第2、3条要求的职称证明及相关前期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情况的佐证材料(一式2份,实名、匿名各1份);
(3)由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填报并盖章的《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一式1份,附电子文档,见附件3)。
报送材料时,请各单位将申报者的申报材料按《申报表》、佐证材料顺序排放(实名放前,匿名放后),并按《汇总表》登录顺序依次排好。
调研活动的相关材料均从省社科联网站(www.lnskl.gov.cn)“社科界要闻”栏下载。一律使用A4纸印制,每份单独于左侧装订。
三、立项、结项评审
1. 调研课题参照辽宁经济社会发展课题管理。采取单独申报、单独受理、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立项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调研课题进行立项评审。调研课题批准立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2. 调研课题完成后,省教育厅、省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调研成果进行结项鉴定。根据成果完成的质量和进入决策程序情况,分别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研究成果,颁发调研课题结项证书。
四、成果要求
1. 重在转化,服务决策。本次调研课题以研究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回答和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为主,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参与调研课题研究的专家学者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科学把握省情,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确有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
2. 文字精练,言之有物。调研课题的写作要立意准确、观点鲜明、言之有理、言之有物、言之有味,避免套话、大话、空话。研究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每项成果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
3. 把握进度,按时完成。课题自被批准之日起至2014年8月底前完成。课题立项批准后,课题负责人应尽快组织课题组开展调研。对于重点立项课题,省社科联将加大督导力度,跟踪指导课题研究。课题研究不允许延期结项,如当年未按时申请鉴定结项,则立项课题给予撤项处理,且课题负责人2年之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联的任何课题。
4. 鼓励发表,扩大影响。鼓励课题负责人尽早拿出调研成果。研究成果首先要在《社科与决策》、《咨询文摘》发表。适合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的,可作为结项评审、评优的重要依据。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或报送上级有关部门时应注明“省教育厅、省社科联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字样。
五、成果资助、奖励
此次调研课题拟立项100项。省社科联对每项重点课题给予6000元经费资助,对一般课题课题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课题立项批准后向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首次拨付50%,课题成果结项评审合格后再次拨付50%;如课题结项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则不再拨付第二笔经费;如未按期完成课题成果,省社科联将追回首次拨付的资助经费。
课题成果被《社科与决策》、《咨询文摘》刊发,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并采纳,省教育厅与省社科联将按有关规定另行奖励。
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大型调研活动是我省社科界发挥党和人民事业的思想库作用,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省社科联将适时组织部分课题负责人召开课题论证会,走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各有关单位要按相关规定严格经费管理,为调研工作创造必要条件,确保高效优质的完成调研任务,拿出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调研成果。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联系单位: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部(503室)
邮    编:110006
联 系 人:张强
联系电话:024—23261430(兼传真)
电子信箱:sklkyb2009@163.com
附:1. 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选题指南.doc
   2. 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申报表.doc
   3. 2014年度百项课题助推辽宁全面改革发展调研课题汇总表.xls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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