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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营口市第十一届(2012—2013年) 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25
各市(县)区社科联,社科研究基地,社科普及基地,社科教育基地,市属社科类社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口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办法〉的通知》(营委办发[2004]42号)规定,市社科联将组织开展营口市第十一届(2012—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部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为重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选的原则,突出奖励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重要现实意义的应用性研究成果。通过评奖活动,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类组织和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营口科学发展和率先崛起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二、评奖对象和申报范围
1.评奖对象。凡享有公民权利、户籍在营口市的公民,驻地在营口市的现役军人和军事单位,中央和省驻营口市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在营口市注册的法人及其下属机构中的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在规定的申报年限内产生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以个人或组织名义申报本届评奖。
2.申报范围。凡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和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古籍整理出版物、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读物、哲学社会科学工具书,市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并具有准印证的内部资料发表的有关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文章;不宜公开发表的被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及省、市领导机关采用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须附有被采用的佐证材料);已完成并经过鉴定确认合格,被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哲学社会科学和交叉学科研究课题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
3.本届评奖受理以下学科研究成果的申报:(1)马列·科社;(2)党史·党建;(3)哲学;(4)宗教学;(5)语言学;(6)文学;(7)艺术学;(8)历史学;(9)考古学;(10)理论经济学;(11)应用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体育学;(21)心理学;(22)国际问题研究;(23)军事学;(24)新兴交叉学科及其他。
4.属于上届评奖时限(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和出版的成果,由于客观因素未能参加上届申报,可在本届申报。已申报过的成果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参评成果确认时限以报刊发表时间或版权页出版时间为准。非正式出版物的时限以印制、批示或成果鉴定书通过鉴定时间为准。所有成果不以写作时间及“前言”、“后记”中的说明或其他证明为据。
2.同一项成果只能作一次申报。著作类成果出版时限以第一版时间为准。未参加过评奖的著作,如再版时间在评奖时限之内,可以申报;参加过评奖的著作,再版后新增内容超过原著三分之一的,也可以申报。
3.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或与合作者(含共同主编)一起申报;多人合作的系列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册申报,并以单册作者(主编)为主申报;论文集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论文集主编、副主编名义参评;同一作者同一书名的多卷本著作,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不受理单册申报,多卷本著作的申报以最后一本出版时限为准。
4.与中央、省有关部门或外省、市协作研究的成果,其中由我市作者为首位主编、或在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单册为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申报。
5.多位作者(主编)的成果第一作者(主编)调离我市或逝世,其他作者尚在市内,可由第二作者(主编)在征得其他作者(主编)同意后申报;只有一位作者(主编)的成果,作者(主编)逝世,可由其继承人代理申报。申报及获奖证书以版权页为准署名。个人作者在我市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如作者已调离我市,也可以申报。
6.论文以正文标题下首次出现的署名为准,著作以版权页署名为准,结项的课题以结项证书上的完成单位(或课题负责人、主持人)的署名为准;成果以单位署名的,以单位具名申报;版权页上署名的顾问、编委、主审等不具有申报权,申报权归“作者”或“主编”;成果署名与作者真实姓名不一致须同时填报,获奖证书以成果署名为准。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评奖:
(1)现任副市级以上(含副市级)领导干部的成果;
(2)公文、法律、法规等法定文件或工作报告等;
(3)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且尚未解密的成果。
四、申报时间和申报办法
1.本届评奖的申报时间为,自在新闻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一个月以内。
2.全市共设7个申报点。中心申报点设在市评委会办公室(市社科联),主要接受市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市属社会团体、中省直单位的集体或个人成果申报。上述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单位或社会团体内部组织申报的基础上,统一向中心申报点申报。其他6个申报点,分别设在营口开发区、大石桥市、盖州市、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社科联(宣传部),主要接受各市(县)区范围内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申报。各申报点在7月20日前将申报成果汇总,报市中心申报点。
3.申报者应按照规定的评奖范围和条件,填写《营口市第十一届(2012-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样表随本方案同时下发,申报者可以从市社科联网站(www.ykskl.cn)下载。
4.本届评奖受理成果形式分为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三种。论文、研究报告类成果,每项报6份,其中原件1份(经审核后返还申报者),具名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一式4份,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著作类成果,每项报5部。其中,具名1部,匿名4部。如有证明申报成果学术价值和实际效益等情况的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转载或被引用情况证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书评或被介绍、入选会议证明),可随该项申报成果一并报送原件1份,具名复印件1份,匿名复印件一式4份。以上所需提供的匿名复印件及匿名著作均须将体现作者身份的姓名、照片、单位等进行覆盖,所有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申报成果须经所在单位、社团或居住地组织审查同意并加盖公章。
5.本届评奖不向申报集体和个人收取申报费用。
五、评奖标准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注重理论创新,有新观点和新结论,有较深的理论论述,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3.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明显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具有较好的文风。概念准确,结构严谨,说理透彻,论据翔实,论述流畅。
六、评审程序和方法
1.资格审查。由市评委会办公室(市社科联)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确认申报成果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2.初评。由市评委会各学科评审组评委负责。市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成果分别送各学科评审组,由各位评委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根据成果评估体系设置的项目进行评审打分,填写《营口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分表》,并签署意见。
3.复评。由市评委会负责。市评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学科组评委对成果的评分排出名次,并根据成果总量进行测算,提出各奖级数量和获奖成果等级的初步意见,报市评委会复审,确定获奖成果的等级。
4.批准。复评后确定的获奖成果名单,在《营口日报》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提出,由市评委会办公室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市评委会裁定。公示期满后,获奖名单报市政府批准。
七、奖项设置和成果奖励
1.本届评奖按论文类、研究报告类和著作类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三个奖级,分别称为营口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集体成果获奖,证书、奖金授予集体;多人合作成果获奖,证书按照作者排序分别授予,奖金由作者协商分配。
3.以市政府名义召开颁奖大会,对获奖成果进行表奖,向获奖成果的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组织领导和评奖机构
1.营口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是本届评奖的组织领导和成果评审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宣传部的具体指导下履行职能。市评委会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我市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2.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届评奖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市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
九、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市中心申报点:营口市社科联
联系人:孙海虹   电  话:2892808   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东段27号
营口开发区申报点:营口开发区社科联(宣传部)
联系人:姜振华   电  话:6197456
大石桥市申报点:大石桥市社科联(宣传部)
联系人:张贵林   电  话:5616028
盖州市申报点:盖州市社科联(宣传部)
联系人:姜艳梅   电  话:7689161
老边区申报点:老边区社科联(宣传部)
联系人:卜丽爽   电  话:3865087
站前区申报点:站前区社科联(宣传部)
联系人:陈 霞    电  话:2668409
西市区申报点:西市区社科联(宣传部)
联系人:晁 阳    电  话:4880612
附:
《营口市第十一届(2012-2013年)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申报表》/kyc/uploadfile/2014/0625/20140625030459469.doc
 
 
营口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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