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现发布《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可组织符合条件有意向的老师先行准备申报材料,各院部推荐名额不超过两人。科技处材料接收时间为8月27日,逾期不予接收。
2021.7.27——辽科协发【2021】X号关于开展第十三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定稿.doc
科技处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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