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2020年9月22日,经校长办公业务会审定,原则通过《关于明确“大批同类物资”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即单次购置批量的同类物资:
1.家具类:单价≥200元且购置数量≥50件资产需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2.其他类(通用类、专用类):单价≥500元且总价≥10000元资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需入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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